消防水系统调试,有哪些规定和要求?

发布时间:2022-03-22 14:27   来源:湖北森电消防安全咨询有限公司

  消防水系统调试,有哪些规定和要求?

  ①一般规定

  a、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。

  b、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:

  Ⅰ消防水池、消防水箱已储备设计要求的水量;

  Ⅱ系统供电正常;

  Ⅲ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、气压符合设计要求;

  Ⅳ湿式喷水灭水系统管网内充满水,阀门均无泄漏;

  Ⅴ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。

  ②调试内容和要求

  a、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:

  Ⅰ水源测试;

  Ⅱ消防水泵调试;

  Ⅲ稳压泵调试;

  Ⅳ报警阀调试;

  Ⅴ排水装置调试;

  Ⅵ联动试验。

  b、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:

  Ⅰ按消防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箱的容积、设置高度及消防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;

  Ⅱ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,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试验进行验证。

  c、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:

  Ⅰ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,消防水泵应在5min内投入正常进行;

  Ⅱ以备用电源切换时,消防水泵应在1.5min内投入正常进行;

  Ⅲ稳压泵调试时,模拟设计启动条件,稳压泵应立即启动;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,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进行。

  d、报警阀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:

  湿式报警阀调试时,在其试水装置处放水,报警阀应及时动作;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,水流指示器应输出报警电信号,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,并应启动消防水泵。

  e、排水装置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:

  Ⅰ开启排水装置的主排水阀,应按系统最大设计灭火水量做排水试验,并使压力达到稳定;

  Ⅱ试验过程中,从系统排出的水应全部从室内排水系统排走。

  f、据武汉消防设计师,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,并按附录C进行记录:

  Ⅰ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它方式,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控测器的输入模拟火灾信号,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屏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;

  Ⅱ启动一只喷头或以0.94~1.5L/s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,水流指示器、压力开关、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现相应的信号。

  Ⅲ临时高压给水系统,通过启动消防水泵,测量系统最不利点试水装置的流量、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;

  Ⅳ当采用市政管网给水系统时,应按高压给水系统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要求进行试验,流量、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
  g、消防泵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:

  Ⅰ消防泵房设备的应急照明、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;

  Ⅱ工作泵、备用泵、吸水泵、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、信号阀等的规格、型号、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;当出水管上安装闸阀时应锁定在常开位置;

  Ⅲ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或其它可靠的引水措施;

  Ⅳ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安装试验用的放水阀及排水管;

  Ⅴ备用电源、自动切换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;

  Ⅵ设有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泵房,当系统气压下降到设计最低压力时,通过压力开关信号应启动消防水泵。

  Ⅶ消防水泵接合器数量进水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,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进行充水试验,且系统最不利点的压力、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
  h、消防水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:

  Ⅰ分别开启系统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,水流指示器、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功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;

  Ⅱ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放水试验阀,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,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;关掉主电源,主、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。

  i、管网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:

  Ⅰ管道的材质、管径、接头及采取的防腐、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规范及设计要求;

  Ⅱ管网排水坡度辅助排水设施,应符合本规范第5.1.9条的规定;

  Ⅲ系统最末端、每一分区系统末端或每一层系统末端应设置的末端试水装置、预作用和干式喷水灭火系统设置的排气阀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
  Ⅳ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报警阀、闸阀、止回阀、电磁阀、信号阀、水流指示器、减压孔板、节流管、减压阀、压力开关、柔性接头、排水管、排气阀、泄压阀等均符合设计要求;

  Ⅴ干式喷水灭火系统容积大于1500L时设置的加速排气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;

  Ⅵ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充水时间不应超过3min;

  Ⅶ报警阀后的管道上不应安装有其它用途的支管或水龙头;

  Ⅷ配水支管、配水管、配水干管设置的支架、吊架和防晃支架应符合本规范第5.1.7条的规定。